大約五年前,有一些時尚編輯討論Sambas是否已經過時。文章開始於一位時髦的紐約潮人,她參加了一場時髦的書籍朗讀會,地點是一家時髦的書店,卻因為看到一些她認為不如她時髦的其他人穿著Sambas而感到失望。於是她決定「Sambas現在已經不酷了。」 如果你玩這個遊戲,讓時尚影響者告訴你什麼是酷的,那你將永遠被困住。這是一個完全無意義的遊戲——一分鐘,某某東西是酷的,所以他們讓你購買這些產品(順便說一下,他們通過贊助或聯盟鏈接在背後獲得報酬)。下一分鐘,他們告訴你這不再酷了。為什麼?因為你們中的太多人跟隨了他們的建議。 關鍵在於認識到這些人其實都不酷。我們知道這一點,因為每當他們宣稱某樣東西是酷的時候,他們都會回溯到其他文化的接觸點。當Sambas開始流行時,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嘻哈和英國足球文化的文章。這是正確的,因為這些是使Sambas變得酷的永久文化地標。只要你理解文化歷史,並學會如何用那種語言來搭配事物,那麼即使影響者宣稱某樣東西已經過時也無所謂,因為他們從來不是酷的來源。 我想起幾年前Rachel Tashjian在GQ上發表的文章,談到「時尚中最可持續的東西是個人風格。」跟隨和玩弄潮流是可以的。但個人風格是指願意在某樣東西被認為不酷之後仍然繼續穿著。如果你不斷追逐下一個潮流,並擔心過去的物品是否讓你顯得不酷,那麼根據定義你就是不酷。酷在不同的時間和文化中意味著許多事情,但持續的主題是自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