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帖子發出來應該會捱罵,不過沒關係。 1. 不管哪一天捐的,是不是被迫捐的, 20萬確實已經捐了。從事實結果來看,可以了。 2. 香港的慘案並不是伊麗莎白造成的。輿論看看主要矛盾好嗎? 3. 這時候是不是應該去問責港府?為什麼發生這麼大的火災死這麼多人?是哪些環節管理不善?對死去的和受傷的居民怎樣善後? 4. 我家住78年建造的老樓14層,遇到火災這怎麼辦?儲藏室有一根40米軟梯,但是據說遇到大火也不管用,急需科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