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不是火箭科學,如果你是為了推廣一家公司而獲得報酬,你就應該披露這一點 有很多創作者在這方面做得很好(我很自豪能稱他們為朋友) 不幸的是,還有更多的人並沒有這樣做 可以爭論內容創作者接受這類交易的優點、倫理和美德,但至少在這一點上,正確的做法是毫無疑問的(部分原因是這在很多國家都是法律) 在為一篇帖子獲得報酬和成為“顧問”或在“KOL輪”中投資,或擁有在 X 上大聲宣傳的新聞通訊贊助商(就像我做的那樣)之間有很多灰色地帶……但前提是完全相同的:如果你因為推廣一家公司或項目而獲得報酬(無論是以 USD、代幣、非常有利的交易條件,或其他方式)……你就必須披露這一點 不管怎麼樣,請做到這一點 為什麼有人不披露?因為他們想要欺騙他們的追隨者,這就是那麼簡單 為什麼他們想要欺騙他們?為了獲得更多的觀看次數、更多的金錢、更多的某些東西——但這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,卻損害了他們的追隨者和任何消費他們內容的人 想要在披露方面更進一步嗎?查看我個人資料中的鏈接,做一些類似的事情 如果作為創作者這仍然對你沒有吸引力,那麼就考慮一下你自己的利益——如果你因為未披露的推廣而被“發現”,你的聲譽將受到重創 聲譽需要多年來建立,卻只需一瞬間就能失去,所以,像這樣,試著不要因為在帖子上多寫五個字而失去你的聲譽 這不是一條隱晦的推文,也不是特別針對今天的戲劇,我不知道那裡到底發生了什麼,也還沒有看到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,但這讓我再次思考了這個話題,我想分享一些想法